(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莺))永信策略永信策略永信策略
提名人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莺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王莺女士已同意出任该职位。提名人认为,王莺女士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王莺女士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并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相关培训课程。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如适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王莺女士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她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未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
王莺女士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而被解除职务的人员。她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过三家,在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王莺女士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中国高级会计师职称,并在审计和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王莺女士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永信策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提名人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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